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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公示市管领导干部任职

  常州公示市管领导干部任职

  根据常州市委统一部署,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,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现对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前情况进行公示。此次公示依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等规定,通过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体现组织工作的透明性与规范性。

  一、公示背景与制度意义

  干部任前公示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关键环节,其核心在于"阳光用权"。常州市此次公示覆盖市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正职等重要岗位,通过提前向社会披露拟任人选信息,既保障公众知情权,也借助社会监督力量检验干部选拔的公正性。例如,金坛区委常委姚祥同志的拟任信息公示,便是将"组织认定"与"群众认可"相结合的典型案例。这种制度设计如同为干部任命装上"透明玻璃窗",让权力运行过程可追溯、可检验。

  二、拟任干部信息详析

  本次公示的领导干部均经过严格组织考察,其履历呈现鲜明特点:

  复合型经历突出:以拟任市委管理企业正职的姚祥同志为例,现任金坛区委常委、副区长兼区政府党组副书记,并具有三级调研员职级,其党政机关与基层管理经验兼备,如同"多岗位锻造的复合钢材",符合新时代对干部专业化能力的要求。

  学历结构多元化:公示显示,干部教育背景涵盖在职党校大学、研究生等不同培养路径,体现"条条大路通罗马"的用人理念,既重视理论素养,也强调实践积累。

  年龄梯队科学化:1970年代出生的干部占主体,如1973年出生的姚祥同志,正值年富力强阶段,既能发挥经验优势,又保有干事创业活力,形成"老中青接力跑"的良性循环。

  三、监督机制与公众参与

  公示明确设置2025年6月29日起的异议期,社会各界可通过来信、来电等形式反映问题,组织部门将按照"凡提四必"原则(即干部档案必审、个人事项报告必核、纪检监察意见必听、线索具体信访举报必查)进行核查。这一过程类似"全民体检",任何影响任职的"健康隐患"都将被严肃对待。值得注意的是,公示不仅公布拟任职务,还包含现任职务、政治面貌等完整信息,如同提供"干部履历说明书",便于监督者对照查验。

  四、政策导向与地方治理创新

  从公示文本可见常州干部选拔的三大导向:

  实践导向:优先选拔具有基层治理经验的干部,如姚祥同志的金坛区工作经历,彰显"战场选将"的用人思维。

  企业赋能:将党政领导干部调任市管企业正职,推动"体制内精英"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,犹如在政企间架设"人才旋转门"。

  制度刚性:严格遵循《干部任用条例》程序,公示环节不是"走过场",而是具有否决权的关键门槛,确保每项任命都经得起"显微镜"式检验。

  此次公示既是人事调整的例行公告,更是观察地方政治生态的窗口。通过这种"开门议事"的方式,常州正构建起公众参与干部监督的常态化机制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。社会各界可持续关注后续任职动态,共同见证干部队伍建设与地方治理能力提升的良性互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