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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法院管辖范围实务指南 其司法体系的管辖权划分直接关系到法律实务的效率与公正

  常州法院管辖范围实务指南

  常州市作为江苏省重要的地级市,其司法体系的管辖权划分直接关系到法律实务的效率与公正。本文将系统梳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,为法律从业者、市民及学者提供清晰的实务指引。

  一、行政案件:层级管辖与复议程序的特殊性

 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两类核心行政案件:一是以常州市政府及辖下各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,例如市民对拆迁决定不服直接起诉市政府的案件;二是经市政府或区政府复议后,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仍存异议的案件,如企业因环保处罚经复议仍被维持原决定后向中院起诉的情形。这类设计体现了对行政权力行使的更高层级监督。

  基层法院则负责处理其他常规行政纠纷,例如对乡镇街道办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。值得注意的是,武进区的行政案件管辖存在例外,其部分案件可能由中院直接受理。

  二、刑事案件:重大性与审级分工的平衡

  中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具有明显"重大性"特征:一是常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审案件,如重大贪腐、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;二是基层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或抗诉案件,相当于为当事人提供二次救济机会。

  基层法院则承担绝大多数普通刑事案件的初审工作,例如盗窃、伤害等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。这种分工如同医院"分级诊疗",中院处理"疑难重症",基层法院解决"常见病"。

  三、民事案件:标的额与地域的交叉规则

  中院主要受理两类民事案件:一是基层法院移送的疑难复杂案件,例如跨区域商事纠纷;二是诉讼标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案件,比如知识产权案件中,常州地区涉及商标、著作权的纠纷需标的额超过300万元才由中院管辖。

  武进区的民事案件管辖存在特殊安排:湖塘镇、牛塘镇的普通民事案件仍由基层法院审理,但若涉及执行异议之诉等特殊类型,则可能由中院直接处理。

  四、知识产权案件:技术类与非技术类的分水岭

  常州中院管辖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包括专利、计算机软件等纠纷,无论标的额大小;而非技术类如商标侵权案件,则需满足300万元以上标的额门槛。这种区分如同区分"硬件故障"与"软件问题",前者直接由专业法庭处理,后者则需达到一定严重程度。

  五、执行案件:裁判文书与财产处置的衔接

  中院负责执行其作出的一审判决,例如行政赔偿案件的财产执行;基层法院则执行自审案件的裁判结果。特殊情况下,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可能提级至中院审查,形成"执行监督"的双重保障。

  通过以上梳理可见,常州两级法院的管辖体系既遵循"重大案件上提"的原则,又兼顾地域便利性。对于法律从业者而言,准确识别管辖层级能有效避免"告错门"的程序风险;对市民来说,了解这些规则相当于掌握"司法地图",遇纠纷时可快速定位维权路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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